2024“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国际大赛湖北分站赛征集启事

2024-11-14 16:05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传播湖北声音、讲好湖北故事,提升湖北国际传播力和美誉度,定于11月起开展2024“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国际大赛湖北分站赛。 

(一)活动主题 

大赛主题:多彩中国  美美与共

参赛形式:原创短视频

创作内容:展现荆楚文化长江文化之美、壮丽山河之美、多样生物之美、绿色低碳之美、科技创新之美、交通通达之美、乡村振兴之美、安居乐业之美、奋斗建功之美、天下大同之美……生动呈现以改革之力绘就新时代多彩中国的“荆”彩答卷。

(二)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中国外文局

主办单位: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网湖北事业部

学术支持: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故事创意传播研究院 

(三)参赛对象 

面向湖北省内各级各类媒体机构、政务新媒体和自媒体,企事业单位、高校、留学生及在汉在鄂外籍人士、华侨华人,社会组织、视频制作机构和个人爱好者等。

(四)活动流程

活动于2024年11月启动,设置作品征集、宣介发动、作品初评和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结果公示、作品展播、好故事进课堂等环节。

1.作品征集

征集时间为2024年11月—12月31日,参赛者需将参赛作品发布到抖音账号(单位或个人均可),作品前加抖音话题#这里是湖北。同时,登录作品报送系统选择“地方分站赛—湖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参赛作品。报送作品数量不限。(作品征集系统链接:https://ai.china.com.cn/gsds/works/login)

2.宣介发动

活动承办方将走进地方、高校、企事业单位,宣介“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国际大赛相关情况,介绍作品评价标准和历年好故事作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活动。

3.作品初评和网络投票 

作品征集结束后,组织方将邀请专家进行初评,遴选出不超过60件作品进行展示并组织网络投票。

4.专家评审 

邀请有关人士组成专家评委会,结合作品质量及网络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 

5.结果公示

获奖作品在官网等媒体公示一周,保证赛事组织公开、公平、公正。 

6.好故事进课堂

承办方将组织获奖作品制作人、故事主角、相关专家走进课堂,将湖北故事转化为鲜活道理、融入教学实践,既增强讲好湖北故事的准度、深度、效度、温度,也为讲好中国故事提供鲜活的湖北样本。

7.作品奖励 

赛事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赛事组委会和参赛者共同所有。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各发获奖证书。

由中国网湖北事业部将分站赛一、二等奖优秀作品报送“讲好中国故事”全国大赛组委会,参与全国范围的总评审。

(五)参赛作品内容及相关要求

1.参赛内容

参赛者应以主动讲好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故事、中国人民奋斗圆梦的故事、中国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故事为导向,围绕讲好中国式现代化、新质生产力、全球文明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中外Z世代、普通人奋斗圆梦等主题的故事开展作品创作。

2.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当导向明确,立场清晰,内容真实客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契合公众道德标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大赛组委会不负责对参赛作品拥有权的核实,若发生侵权或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如若出现权益纠纷,大赛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奖项等权利。

(3)大赛主办方及其被许可人和组织对参赛作品拥有非商业性的使用权和传播权。参赛作品被用于活动报道、推广和宣传,不另付稿酬、不另行通知。参赛者与大赛主办方共享作品著作权与版权。

(4)参赛作品无论入选与否,提交的参赛资料不予退还。

(5)参赛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大赛组委会有权通过各种合法有效的途径展示作品。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

(6)作品提交后即视为参赛者接受本次大赛所有规定,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3.作品要求

湖北分站赛作品按照纪实类、剧情类、创意类三个类别进行征集。

纪实类:记录现实中存在的事物,且发生过的真实故事,不弄虚作假。

剧情类:改编自真实事件,以剧情变化或角色性格的发展带动整部作品的进行。

创意类:通过恰当的动画形式和个性创意,结合当前流行的动漫视频制作技术打造的动漫创意作品。

具体要求如下:

(1)规格:格式MP4,时长1~8分钟,单个视频文件300M以内,作品分辨率为1920*1080(无损高清格式),画面比例为16:9,需在画面左上方添加“这里是湖北”主题宣传LOGO、“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LOGO;



(下载链接:http://images.china.cn/images1/market/download/hblogo.jpg)

(2)要求:视频中不得添加除规定LOGO外的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不得插入节目专栏片头片尾等; 

(3)字幕:参赛作品需配有中英双语字幕,参赛者可自愿上传字幕文档; 

(4)声音:音频可以现场录音或后期配音,普通话、方言、多语种均可,无明显杂音; 

(5)简介:每部作品需提供不少于100字的文字介绍(中英文); 

(6)主创:每部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10人按“集体”提交;

(7)原片素材:参赛者可自愿上传无水印、无字幕的原片,供大赛组委会制作宣传片等相关物料使用。

作品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

(1)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相抵触的内容;

(2)含有色情、暴力、血腥、反动思想等不良内容或其他逾越道德底线的内容; 

(3)含有商业推广性质的广告植入;

(4)含有虚构、捏造或编造性的内容;

(5)涉嫌剽窃、抄袭、翻拍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作品(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界定);

(6)作品时长不符合参赛要求;

(7)作品已在其他中央级媒体主办的同类赛事中获奖;

(8)作品清晰度未达到1080P标准;

(9)赛事类别选择不当;

(10)赛区选择不当:赛区应与作品拍摄地点一致,拍摄地点为多地的,选择“其他”赛区; 

(11)未注明参赛者姓名、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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