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0月28日至11月16日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对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12月18日上午,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向黄梅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
会议现场
巡察组首先向黄梅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饶志东反馈了巡察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黄梅县检察院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上,巡察组组长邹才发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黄梅县委巡察办主任李国雄就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提出了要求,饶志东代表黄梅县检察院党组作表态发言。
黄冈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组长邹才发
邹才发代表巡察组通报了巡察发现的“四个落实”方面的问题,要求黄梅县检察院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具体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上级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二要着力解决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厚爱。三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坚持以下看上,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用好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四要认真处置巡察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纳入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内容。
黄梅县委巡察办主任李国雄
李国雄就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四个必须”:一是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巡察整改。二是必须明确责任,以严密的方案统领巡察整改。三是必须硬化举措,以严实的措施落实巡察整改。四是必须追责问责,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巡察整改。
黄梅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饶志东
饶志东代表黄梅县检察院党组作表态,他表示,院党组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整改工作行动自觉,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落实到人,立行立改,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标本兼治;注重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成果运用,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主体责任、作风建设、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推进黄梅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黄冈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组务会成员、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方栋本、黄梅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及离退休同志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