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砍伐行道树受处罚

2021-01-01 09:00  
【导语】12月31日,县城管执法局对一起私自砍伐行道树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当事人受到了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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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执法人员调查:嘉隆商业街湖北嘉华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相关审批许可手续的情况下,自认为行道树遮挡店面门头和窗户,影响店面采光,擅自对七棵行道树进行砍伐,路过的行人对此行为表示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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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声】市民 何先生
这个树在这里有绿化作用 对风景有好处 砍了树就不好看 影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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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后,执法人员迅速向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当事人陈某进行普法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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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声】湖北嘉华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陈某
前不久 应商业业主的请求 我公司在没有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允许的前提下 私自将街面树枝进行了砍伐 经过城管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 我们已经认识到此次错误 这体现我们法律观念淡薄 我们将引以为戒 下不为例 同时 愿意接受适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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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园林部门出具的树木损坏评估报告和湖北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队员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并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还应承担树木损坏的相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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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声】县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法规中队长:刘才学

像这种擅自砍伐、修剪树木行径比较恶劣的行为,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这种损坏绿化行道树木案件进行重处,情节严重的我们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同时,着力加大对绿化树木的巡查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损绿毁绿行为,坚决保护好我县园林绿化成果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爱护树木人人有责,各单位和临街商铺更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好门前绿化树木,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广大市民群众如果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请及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333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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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余海青 报道
编辑︱汪佳禾(实习)
责任编辑郑鉴峰
监制严晓晴
总监制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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