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955年春季,黄梅县对一批老合作社进行整顿和巩固,并且积累了一定的办社经验,从1955年秋天起,黄梅农业合作化加快了发展步伐,到1956年春季,全县农业合作化的组织面达到了98%,短短几个月就在全县实现了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化。与此同时,并社升级的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一部分办得好的初级社纷纷要求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民的土地全部无偿地交农业社所有,取消土地报酬。原先建立初级社的地方纷纷并社升级,更多的地方是由互助组或单干户一步到位地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整村整乡的农民短时间内加入高级农业合作社已不少见。黄梅县掀起了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的高潮,不到三个月时间,全县就有半数以上的农户转入了高级社。这批高级社建立以后,在生产关系改变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生产能力,确实较单干户和初级社显示了很大的优越性,主要是土地种植统一安排,劳动力集中统一使用,使原来由一家一户干不了或干不好的事情,如农田基本建设、大型积肥和季节性很强的生产环节等现在都不成问题,而且干得很好。所以,90%以上高级农业合作社在1956年都增产增收,因而对仍处在初级社中的农民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这样,在1956年秋后,转入高级社的农户很快达到了98.79%,比县委原计划提前三年在全县实现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化。
农业合作化,使全县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对解放生产力,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改变农村面貌,起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加上前期成功完成对手工业和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黄梅县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顺利完成了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前途充满信心和希望,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空前高涨。